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正文

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岭市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6-01-04 11:32:33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北面长新塘内本次项目总投资1735.97万元,对原二期项目3#炉进行技改,技改后3#炉处理能力为“700/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干化污泥)”,其中干化污泥来自“年处理85000吨污泥技改项目”产生的干化污泥,同时对原烟气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提升为SNCR炉内脱硝+预除尘+冷萃塔+干法喷射(消石灰)+干法喷射(碳酸氢钠)+活性炭吸附+圆形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的组合工艺”,以满足《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具体见下表。

所属镇区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约)m

X

Y

温岭市滨海镇

东片社区

121°3542.939

28°2842.295

居住区

人群

环境空气二类区

900

东片居

121°3411.411,

28°2827.825

居住区

人群

西

2370

五百屿村

121°3633.154

28°2817.103

居住区

人群

东北

800

雨伞村

121°3632.007

28°2837.183

居住区

人群

东北

1220

路桥区金清镇

白果村

121°373.300

28°2859.753

居住区

人群

东北

2100

海胜村

121°3720.953

28°2755.261

居住区

人群

2220

游艇小镇规划居住用地

121°3555.308

28°2929.863

居住区

人群

2400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垃圾渗滤液、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车间和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净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A/OMBR→芬顿→臭氧催化氧化”处理达标,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垃圾焚烧烟气、垃圾库和卸料大厅恶臭气体、硝酸逃逸氨气等。根据预测,项目产生的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均实现达标。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的运行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一定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实现达标,厂界噪声基本可以维持功能区要求。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垃圾焚烧飞灰、垃圾焚烧炉渣、废弃除尘布袋、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膜、SCR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固废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以实现零排放。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1)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预处理→A/OMBR→芬顿→臭氧催化氧化”处理达标,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突发环境污染影响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接入事故应急池,事故结束后对事故废水进行检测,根据水质情况,分质、分量进入污水站处理,达标纳管。

3)根据省、市环保局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达标后,企业生产厂区只能设置一个排放口,排放口需设置专门的废水采样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且应规范化设置。

2.废气

1垃圾焚烧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预除尘+冷萃塔+干法喷射(消石灰)+干法喷射(碳酸氢钠)+活性炭吸附+圆形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的组合工艺”处理,最终经180m排气筒排放(与一期原有80m双束式烟囱合并为集束式烟囱);(2垃圾库房、垃圾输送系统密闭设计,恶臭气体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后,作为炉助燃空气送入焚烧炉焚烧。在焚烧炉停炉情况下,垃圾库臭气通过等离子体臭气净化装置过滤除臭后达标排放;(3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建(构)筑物均加盖进行防臭,将臭气通过引风机引至焚烧炉作为焚烧炉一次风焚烧处置;(4飞灰、熟石灰粉等通过管道输送,灰库和石灰石仓设有布袋除尘,防止冒灰和保证储存库内微负压;(5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维管及台账。

3.固废

1)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临时堆场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以免二次污染。(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1)新增设备在选型、订货时应优先考虑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2)噪声较大的设备需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并尽量安装于厂房中央;(3)合理安排好高噪声设备的运转时间,加强车间内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加强员工环保意识,防止人为噪声影响

五、 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项目符合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项目在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对象、范围及期限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内单位或所在地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电方式向相关单位资讯或索取环评相关信息(保密部分除外)。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 电话

2. 书面(来信、来函等)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浙江旭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161201

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6-80689882-8007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6-88819793

 

 

 

公示单位: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14

掺烧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