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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保护公告

2018-04-11 14:47: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工:0576-80689882-8001

建设单位地址:温岭市东部新区以北,长新塘内

环评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孙工:010-51266665-337

环评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03

项目建设地:温岭市东部新区以北,长新塘内

建设内容:建设处理能力为800/日(含污泥100吨)的垃圾焚烧厂,配置1750/日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130兆瓦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处理系统、综合水处理系统等。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高温干化塔、回转窑技术处理。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图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的实施,将解决温岭市日益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密封垃圾运输车辆,配套完善的烟气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固体废弃物及噪声防治措施等,垃圾集中处理产生的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不改变选址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⑴施工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厂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运营期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主要包括焚烧烟气采用“SNCR+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GGH+SCR”工艺的烟气处理系统净化后达标排放;对恶臭污染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恶臭防治措施;化水制备浓相水、冷却塔排污水等在厂区内回用,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垃圾贮坑、渗滤液池和污水收集池等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项目产生的炉渣、飞灰、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等;专人、专门机构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订环保管理人员职责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制度,加强污染治理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具备满足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运行的各项条件,周边环境能维持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总体来说,从环保角度上看,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张贴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时在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jinjiang-env.com)进行网上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项目审批单位及项目拟建地环保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向上述单位申请查阅环评简本。环评报告在报批前将在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jinjiang-env.com)进行全本公开。

公示时间:2018 411日~ 2018 4 24日。

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项目审批单位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温岭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6-86109075

审批部门:台州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6-88581185

 

 

公告发布单位: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18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