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锦江环境公布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
2022-05-11 19:20:01
2022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增加15.8%至人民币8.7亿元
垃圾焚烧发电收入同比增长13.7%,而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收入同比增加38.6%
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36.9%至人民币1.1亿元
a)2022年第一季度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每股盈利是根据加权平均股数来计算的。
b)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值是根据每期末发行的股份数来计算的。截至2022年3月31日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发行股份总数为1,454,024,700。
新加坡,2022年5月11日 -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宣布,公告其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第一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的未经审计的业绩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频发带来的多重考验,国民经济仍然延续恢复发展态势。由于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变,国内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然而,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大,经济发展面临较多困难和挑战,中国仍把稳增长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中国政府对绿色能源的重视和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乃至整个环保行业发展的稳定政策为集团的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提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将以“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简称“规划”),推动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提出了中国“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规划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
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增长15.8%,从去年同期(“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7.5亿元增加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8.7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毛利上升4.1%至人民币2.4亿元;净利润从2021年第一季度人民币0.8亿元上升至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币1.1亿元,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1亿元,跃升36.9%。每股基本盈利约人民币7.25分,与2021年第一季度相比,增幅为36.9%。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不包括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
2022年第一季度, 集团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7%,从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6.2亿元增加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7.1亿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总收入的81.6%。该业务的毛利润从2021年同期的人民币2.01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118亿元,增加1027万元,增幅5.1%。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1)垃圾处理量(包含印度收运)增长2.7%,如不含印度收运,国内垃圾处理量在2022年第一季度增加0.8%;这主要是因为河南省林州垃圾发电厂和河北省乐亭垃圾发电厂投运,以及电厂技改和管理优化后电厂吨供提升等,使得垃圾处置费收入及电费收入增加人民币2,882万元;2)受煤炭价格上升影响,浙江省诸暨八方电厂供汽单价与之挂钩上调,同时,一季度供汽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供汽收入增加人民币5,059万元等。
BOT建造服务业务
集团第一季度BOT建造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8.6%,从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1.1亿元增加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1.5亿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总收入的17.7%。该业务的毛利润(包括建造收入及金融收入)从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2,470万元增加人民币551万元至人民币3,021万元,增幅为22.3%。其中BOT特许协议建造服务毛利较2021年第一季度同比增加人民币591万元,金融收入同比减少人民币40万元。同时由于金融收入所占比重同比下降,该业务毛利率从2021年同期的22.3%降低至19.6%。2022年第一季度BOT项目主要包括吉林省松原垃圾发电厂收转运项目、云南省西山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垃圾发电项目等,BOT建造收入较2021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受项目建设投资额度及进度影响。
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设备选型和销售及EMC业务
集团第一季度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3%,从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1538.5万元下降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569.2万元。该业务的毛利润从2021年同期的人民币890万元减少人民币619万元至人民币271万元,降幅69.5%,而毛利率从57.8%降低至47.7%。主要是受2021年四季度部分EMC服务一次性买断影响,一季度EMC业务较同期减少;此外,剩余EMC业务大部分处于合同后期,收益分成比例逐年较上年下降。
运营稳中有进 展现强大韧性
集团的运营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继续保持正常运行,同时,集团的项目建设正按照既定计划目标有序推进。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垃圾发电项目(BOT)一期于2022年第一季度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3月31日,集团在国内共有4个在建的垃圾发电项目和1个在建的资源化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2023年陆续投运,届时将新增垃圾处理能力3,850吨/天,装机容量125MW。
集团于2022年第一季度成功取得河北省保定高碑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1,200吨,将在建成后与高碑店资源化项目共同为当地垃圾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做出贡献。截至2022年3月31日,集团在国内共有15个筹建的垃圾发电项目,4个筹建的餐厨垃圾项目和1个筹建的垃圾资源化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此外,集团积极推动海外项目发展以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和长期发展,于2022年第一季度与印尼巨港市政府签署特许协议补充协议,垃圾处置费由原先的约22美元/吨增加至约28美元/吨,待项目投产后将自运营的第2年起每年增长,为后续印尼巨港项目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综上,目前集团在中国境内投资并运营25家垃圾焚烧发电厂,1个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和8个垃圾资源化设施,垃圾处理能力达40,410吨/天;待所有境内外在建、筹建项目全部建成后,本集团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3,020吨/天。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垃圾发电项目建设现场
新冠肺炎疫情对集团运营影响
2022年第一季度,国内本土疫情依旧频发、散发,尤其是集团总部及旗下吉林省长春垃圾发电厂、江苏省连云港垃圾发电厂和河北省唐山垃圾发电厂等企业所在省市,集团针对疫情发展态势迅速作出防控部署。截至2022年3月31日,集团于国内的设施均保持正常稳定运营,且能及时处理当地垃圾并实现达标排放。
集团在印度的收运工作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仍然保持正常运行。集团将继续跟踪新冠肺炎疫情的状况,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有力保证集团员工安全。
吉林省长春垃圾发电厂集控室
江苏省连云港垃圾发电厂因疫情期间突出表现获赠锦旗
浙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韦东良表示:“虽然宏观经济环境已进入增长放缓的时期,但我很高兴能够宣布2022年第一季度坚韧且值得赞扬的财务表现。日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继续受益于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支持‘双碳’、构建循环经济和促进高效能源利用等政策支持。作为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关键参与者,浙能锦江环境将从这些长期趋势中获益,继续秉承‘让城市更美丽,让环境更自然’的企业使命,专注于技术创新和数字赋能来改善我们的运营,例如利用人工智能优化焚烧处理技术,以及充分利用协同循环的优势,来巩固我们在该领域的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