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利朗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3-04-20 18:05:16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现有工程于2011年1月28日由原山东省环保厅以鲁环审〔2011〕21号予以批复。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规模为2×400t/d循环流化床焚烧炉+2×12MW汽轮发电机组主体工程及相关供水系统、除灰系统、烟气辅助等公辅、环保工程。
技改项目位于现有工程厂区之内,无新增用地,且不新增建构筑物。建设性质为技改;本次技改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40t/d。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
技改项目完成后,本项目将优先保证入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即生活垃圾进厂充足时,将优先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不满足规模要求时再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焚烧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氮+静电除尘+半干法脱酸(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组合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应小时均值、日均值标准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中的要求后,经1根高度为74m的烟囱排放。
2、废水:本项目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回用,其它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芬顿处理后经管网外排至高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废水量为67739m3/a,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环境量COD和氨氮分别为1.4t/a和0.105t/a。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进行了合理的处理处置,不外排。
4、噪声:拟建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本项目在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工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到项目厂址现场查阅,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可在公示的网络链接中自行下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方式:
建设单位:高密利朗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密水街道明德路88号
联系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18663605361 电子邮箱:gmllmd@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高密利朗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
高密利朗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