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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5-08-26 10:40:48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温岭市近年来的社会发展,人口逐渐增多,相应的有机废弃物产生量逐渐增多,企业现有餐厨垃圾处理线处理能力已经基本饱和,同时随着居民素质的提高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推进,厨余垃圾也将逐渐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为了适应有机废弃物的处置要求,企业拟需投资516万元,在原餐厨预处理车间内扩建三套处理系统设备,增加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地沟油10吨、厨余垃圾70吨,主要建设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地沟油预处理系统等。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已经在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501-331081-04-01-550044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居民等,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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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1)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氨、硫化氢、NO2SO2PM10短期浓度贡献值≤100%NO2SO2PM10长期浓度贡献值≤30%

2)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预测结果,正常排放工况下评价区域敏感点及网格点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能满足空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质量标准要求,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NO2SO2PM10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氨、硫化氢仅有短期浓度限值,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因此本环评认为项目建成后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 地表水环境

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所采取的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项目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送至温岭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达标排入环境。只要企业严格执行废水达标纳管,不外排附近水体,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评认为项目建成后造成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 噪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相应的方式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有可行的处置出路。只要建设单位落实以上措施,加强管理及时清除,则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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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温岭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扩建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省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等的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条件要求;符合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和三区三线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能够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环境风险可控;同时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材料,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对象、范围及期限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内单位或所在地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8.26~2025.9.10)来电方式向相关单位资讯或索取环评相关信息(保密部分除外)。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电话;2、书面(来信、来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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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温岭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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