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2020-12-22 15:44:59
根据2020年4月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冀环土函【2020】327号文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唐山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土壤自行监测环境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核,土壤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应标准。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2020年4月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冀环土函【2020】327号文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唐山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土壤自行监测环境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核,土壤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应标准。内容详见附件。